2018年1月9日,天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天津市公安局出台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双十条"措施。其中服务企业十条中,创新企业引进人才落户政策,实行引进人才"租房落户"政策,是人才引进最新涉及到的内容。 政策原文表述如下: 创新企业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实行引进人才“租房落户”政策,对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社区落集体户口; 拓宽突出贡献引进人才政策受众面,从外地在津投资企业扩展到全部在津注册企业; 对在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的外省市毕业生在津就业并申报落户的,由毕业2年以内调整为30周岁(含)以下。 首先我们解读一下“租房落户”政策 此次市公安局推出的引进人才“租房落户”政策,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又一项惠民利民政策。新政策规定,对于符合我市引进人才年龄和学历条件,在津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合法取得居住证,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落户。 该政策执行,在以后的人才落户申请中需要有居住证、租房合同,能够解决之前在人才市场落集体户导致人户分离的实际困难,将来会对天津房地产租赁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将加速天津高素质人口的流入速度。 然后是企业突出贡献人才落户 该政策目标指向是突出贡献人才,一般情况下,针对的是企业的高精尖人才,这部分人数量少,而且未必会对天津户口感冒,这个政策的象征意义某种程度上大于实际意义。 最后是高校毕业生落户 这部分政策之前的受理条件是外地生源在津高校毕业后,在津工作的,落户必须在两年之内,由学校集体户口落到自己购买的房产上。此次政策调整到30周岁以下,在普遍水平上,放宽落户时间长达7年左右,可谓是一个重大举措。 两年落户期限对于初入社会就需要购房落户的学生而言,压力不可谓不小,要知道,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的平均薪酬为5074元,67.3%的应届生起薪不足5000元,17%起薪在3000元以下。即使是父母掏首付,自己承担月供都是一大难题,而普遍情况下,毕业生需要三到四年之后,工资水平方能承受生活开支与购房月供的双重打击。这种情况下,两年的落户期限明显不利于毕业生的留住、本地化,放宽到30岁之下,给应届毕业生一个足够漫长的缓冲期。 我们看一下之前人才引进的条件和现在最受关注的区别: 天津目前实行的人引进政策为: 1、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的外省市人员,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 2、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外省市人员,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 3、在津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结婚满三年)及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子女可以随迁落户。 很多35周岁以下的年轻人确实符合人才引进的条件,但是大部分暂时没有购房计划,买房压力很大。没有房子就没法落得个人户口,没法给孩子办理随迁。但是“租房落户”一旦出台,即相应了租赁市场发展的号召,又解决了人才引进人员购房压力大,放开了落户条件。 总体来看,此次天津人才引进政策的调整解决了之前的落了集体户口买房不易的尴尬问题,对人才引进的限制放宽,为天津人才争夺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